一直以来,审计与监督往往被联系在一起,所谓审计监督,是因为被审计对象担心在审计过程中不利的发现会对未来的工作评价不利,为了在企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得不对从事的工作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因为通常在审计过程中不利的发现会追查由谁负责的问题,也就是审计发现代表着一种威胁,审计在履行评价职能时,无形中起到监督促进作用。但不能因此就认定监督就是审计的基本职能。就象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服务于企业,具有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认定管理和服务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一样。
企业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按照一定程序组成的权责结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要看企业内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企业目标是否完成,完成的怎么样,企业内各要素之间协调配合是否合适、有效,是否有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对其进行客观的、建设性的、面向未来的检查和评价,这个部门就是内部审计部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责说明》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建立在组织内部的独立地评价职能,该职能作为对组织的一种服务,目的是检查和评价其活动。通过内部审计,全面地了解组织内部的真实情况,评价其决策计划是否合理;评价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评价组织及组织各单位完成指定职责的效果和效率,发现优点和缺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管理当局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的完成组织目标。
我国内部审计目前作为一种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决策层的,面向未来的检查和评价活动,不是某些工作的辅助和补充,而是具有自己的特色,以评价职能为基本职能,监督和鉴证职能为辅的独立活动。
按照受托责任学说,内部审计是对受托责任的重认定、重计量和重评定,而受托责任又分为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那么,内部审计就不能仅仅围绕会计系统对受托财务责任进行重认定、重计量和重评定,还应该包括对受托管理责任进行重认定、重计量和重评定。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指出,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对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独立的检查和评价,以帮助管理层和董事会更好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内部审计的范围在组织内部应该不受任何限制,组织的活动延伸到那里,内部审计就覆盖到那里,它有权审计所有工作,有权接触所有记录、人员及其他与执行审计相关的各个部门。也正因为此,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各种审计可以对整个组织有综合性、整体性地了解,可以对组织的各个职能和活动有详细的认识,也可以认识组织中许多关键的人员。为了确保内部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完成对受托责任的重认定、重计量和重评定,以达到其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履行职责的目的,应该对内部审计左翼恰当的企业定位。
当前,我国内部审计的内容应当包括遵循性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审计、价格审计、计算机审计、舞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而且,随着外部环境及组织自身的变化,内部审计的内容也应不断创新。
如前所述,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评价,包括对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完成所指定的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效果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所以,内部审计内容逐步从传统的以查错防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向绩效审计,以绩效审计为主导,充分发挥其评价职能,促进组织改进经营管理,达到提高效果和效率的目的。也就是说,应当把对企业及企业所属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在达到目标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绩效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中心,把对为达到企业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再辅以舞弊审计、价格审计、财务审计、质量审计等专项审计,构筑一个完整、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生命,内部审计没有了独立性就无法发挥其作用。内部审计要保持独立性首先要有独立的组织结构,其次要独立于被审计对象的活动之外。
内部审计部门应具有充分的企业地位以使其完成审计职责,确保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得到落实,以及审计建议的适当采纳。实际上,如果内部审计本身具有综合的管理理念和实际的操作经验,在企业内部拥有不受限制的审计范围,审计意见或建议能够经常被管理当局采纳,并得到认真落实,企业内其它部门给与内部审计的尊重就会越高,久而久之就会提高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在西方,许多组织的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当局,企业最高管理者及企业的全部活动都需接受审计,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这种组织状况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是最理想的组织状况。
内部审计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保持对他们的审计对象没有批准的权力,也不承担责任,从而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态度。当前一些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了寻求更多的支持,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参与他们审计的工作并一起承担经营责任。例如:支付大额款项的发票要求审计人员事前审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审计人员参加,重大活动的决策也要求审计人员参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地位,也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方便。但是,却存在很大的危机,当内部审计人员审计自己过去负有权力和职责的活动时,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影响审计人员做出公正、无偏见的判断,削弱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靠其熟练的专业技术、客观的态度,以及被赋予的良好的组织状况来提高其地位、保持其独立性,达到其完成职责的目的。
五、青岛青岛xx集团内部审计的作用
青岛xx集团公司是一家中型私营制鞋企业,拥有三家实体公司,一家生产制造为主,一家销售为主,另外一家涉足其他行业。各实体公司因经营需要,在全国设立了多家办事处,分别从事原材料采购和销售终端维护或开发的活动。从以上可以看出,青岛青岛xx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内部流程非常复杂,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国内外销售的全部过程,因经营的需要,工作地点又比较分散,部门较多,人员岗位比较复杂,这样就给公司流程型高效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因私营企业的管理特点,该集团公司成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较晚,成立之初,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制定书面的部门规程,公司管理层对审计部门工作内容及对象生疏,没有适当放权给审计部门,部门工作成了财务部门外派办事处的审计人员,只是协助办事处盘点库存,和理顺内部业务流程等工作,并没有起到集团公司审计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真正发挥部门作用,集团公司逐步给审计部进行定位,确定审计部直属公司董事会负责,工作开展受董事会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直接汇报。
按照本文关于内部审计的作用和定位的阐述,审计部认真制定了部门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工作范围、年度工作计划和按照工作计划制定的部门组织架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审批的过程也是管理层和其他部门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较好的群众基础。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管理的需要,审计部门的工作主要概括如下:
1、审计立项,也是审计工作开始的首要条件,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立项分为三种类型:正常的年度驻外办事处的审计和集团总部的专项审计,按照年初董事会统一审批的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部自己提交审计立项申请和通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编制项目审计计划,正式执行审计工作,此项是审计部的主要工作。
关于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的离任调任审计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相关的部门,有离任调任事件发生时,向审计部提交审计立项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开始正式的离任调任审计工作.
因公司董事会临时需求,对特殊事项进行的审计,例如主管级以上人员经营责任审计,公司实体的经营责任审计等,由公司董事会直接下发审计立项通知书,审计部接到通知书后,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开展审计。
2、具体审计业务,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审计部工作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站在公司董事会的高度,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公司的内部流程为工作对象,开展部门工作。
年度计划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将开展的审计工作将是驻外办事处的经营审计,并配合公司的相关流程及财务规定,协助办事处理顺日常内部管理。之所以叫经营审计,是因为针对办事处的审计,将不仅仅是实物资产的盘点,会包括整个办事处的运营效益,审计工作将从办事处人员配置、财产安全完整、物品管理、应收或应付项目的真实有效,费用的发生和记录,还有办事处经营环境、地区经济情况、内部流程建设等各个方面,对办事处的整体运营做总的判断,在理顺内部管理的同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完整的原始资料。
关于集团公司本身的专项审计,将按照资金流程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业务流程,进行合规和有效性的审计,包括经营实体的年度经营指标审计。主要以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文件、制度、流程规定为标准,检查和鉴别执行人员或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认真遵循,原有的制度或流程是否存在疏漏,或随着业务的发展,原有的制度或流程是否已经不适合。内部审计将就以上问题作出客观的陈述和判断。
关于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的离任调任审计,是基于工作责任和目标完成情况,即工作过程中的经营责任,和工作交接过程中的需要明示的内容来进行的,以保证公司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不因为个人的流动影响公司的业务,和分清责任,所以主管级以上人员的离任调任,应该有正规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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