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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国税系统“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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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扎实实地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
  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关系到全年国税工作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系到全年国税工作能否实现新的跨越,关系到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能否顺利实施。为此,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此推动全市国税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在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中,要围绕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全市国税系统20**年度工作部署,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构筑考核激励体系,确保政令畅通,政务提速,作风转变,达到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业绩争创一流的目的,确保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的顺利实施,从而把全市国税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地方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一流的国税服务环境。
  (二)、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
  “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实施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的有效载体,也是全面推进今年全市国税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内在要求。应围绕以下总体目标,以此衡量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明显实效:
  ——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对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能够不折不扣的抓落实,并取得了一流业绩,在省、市国税工作中名列前茅。
  ——服务经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满意度高。在“投资者满意在盐城”活动中有所建树,能够积极履行国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各项承诺,服务工作实现“零投诉”,使税收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继续保持全市国税系统“江苏省文明行业”的荣誉,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为总揽,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盐城国税”成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知名度较高的优秀品牌。
  ——国税工作不断有所创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各项国税工作不断创造新的举措,不断推出新鲜的、符合时代精神的经验,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并在省、市国税工作中得到推广和应用。
  ——国税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体现在效能和勤政廉政两个方面,使好学上进、勇于开拓的同志成为国税干部队伍的主流,并从中突出培养一批适应形势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使国税系统存在的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
  (三)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具体应着重把握健全七项制度、突出六个重点、解决五个问题、实现四个转变:
  1、健全七项制度
  (1)办税公示制。凡是与纳税人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一是干部职责公示。主要公示各个岗位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佩卡上岗。二是办公制度公示。股室分布、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三是政策公示。按照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通过政策公示栏、印发政策材料等形式,将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公示。四是“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承办人必须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办事的有关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要求。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按规定程序不能即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五是人员去向公示。“窗口”单位或股(室)要对离岗人员去向及联络方式通过一定的方式公示。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
  (2)服务承诺制。在市局已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抓好承诺内容的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承诺内容要抓“三点”,即重点、热点、难点。根据税收业务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实服务承诺项目,细化服务承诺内容。二是制定承诺标准要抓“三实”。即实际、实在、实用。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量化管理。同时要完善限时服务的工作措施,确保承诺内容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承诺责任要抓“三到位”。即建立制度到位,领导督查到位,落实奖惩到位。各单位要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问题,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岗位责任制。对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管理体系,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能,强化岗位责任,严格跟踪考评。抓管理促效能,抓制度促勤政。杜绝推诿扯皮,减少“中梗阻”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促进单位和个人执法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
  (4)首问负责制。办事人咨询或办理有关涉税事宜,被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承担解答、引导、回复等责任。通过制定制度,明确首问人的具体责任、工作要求、违反制度追究措施等,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5)权力监督制。切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两权”监督的具体措施,抓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在税款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的各业务环节上严格按照分权制约的原则,制订岗责体系、工作规程。其次,全面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确保“八公开”落到实处。再次,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围绕“人、财、物”三项管理权,制定相关制度,合理界定权力和责任。在涉及重要税收事项审批、经费划拨、人事任免、重大支出等大宗物品采购,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要建立集中采购制度,在基建工程上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在服装、票据、税务设备配置以及大宗物品采购上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6)过错追究制。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过错,致使国家、集体、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对其追究行政和经济等责任,视过错行为轻重,实施批评教育、扣奖、告诫、诫勉、待岗等处理,制度要明确过错种类、细化责任追究,确保追究到位。
  (7)绩效考评制。坚持量化考核与评议考核相结合,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部门与考核个人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要重点考评国税干部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机关内部工作任务轻重不均、工作待遇平均主义以及铁饭碗、铁交椅等阻碍效能提高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优褒劣贬、勤奖懒罚,能上能下的效能考评激励体系。
  2、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市局重大决策情况;二是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三是监督检查各单位职能分工、职责到岗到人情况;四是监督检查税务人员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五是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工作效率、限时服务情况;六是监督检查单位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解决五个问题
  浮:指作风飘浮,只注重形式,不讲究实效。工作有布置无检查;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散:指单位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纪律不严,以及迟到、早退、管理松懈等行为。
  阻: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省、市局和县(市)局党组的重大决策置之不理、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乱:指不依法办事,置法律政策于不顾,税收执法中擅开口子或变通政策等失职、渎职、越权行为。
  腐:指“吃、拿、卡、要、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单位和个人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以及对下属单位或人员的严重不良行为制止不力或姑息纵容的行为。
  4、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工作作风向公仆型转变;二是办事节奏向效能型转变;三是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行为向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四是推动反腐纠风工作向有效治本转变。通过四个转变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国税形象。
  (四)、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步骤
  1、思想发动、组织准备阶段(4月底前)。搞好发动、统一认识,才能为“效能建设年”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市局于今天召开动员大会,就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进行思想发动。要紧密联系国税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政规学习、先进典型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文件精神;学习总局、省局、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局、各县(市)局统一下发的相关制度、规章;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务系统中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市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向苏玮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用勤政廉政标兵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干部,提高敬业奉献意识和勤政廉政自觉性。要重点围绕突出六个重点、解决五个问题、实现四个转变,认真搞好专题教育讨论,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努力使全体国税干部在思想上达到“四个明确、一个提高”,即:明确效能建设的含义与范围;明确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提高工作效能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全体国税干部参与效能建设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单位要统一制定学习计划,集中组织学习讨论不得少于10天,要统一规定个人自学内容和完成的时间要求,要统一建立单位(部门)效能建设专用会议记录簿和个人专用学习笔记本,每人写心得体会不得少于8篇,各单位统一组织学习体会交流不得少于3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体系,设立效能投诉中心。各单位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投诉电话,一并于3月30日前报市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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