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我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把责任追究制和“三乱”治理部门责任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狠抓落实,有效地杜绝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4、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
(1)根据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每年要开展两次执法大检查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农业局、监察局牵头,县减负办组织实施,分别于6月16日、11月2日先后两次召开县减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上半年和下半年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做了部署,统一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方法、时间和组织领导,从县监察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抽调20人次组成检查组,先后于6月18日—28日、11月3日—5日,分两个组对腾越、界头、曲石、固东、中和、新华等16个对农民负担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中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共抽查乡直部门60个次、村委会34个、走访农户87户,检查了21所次农村中小学春、秋季入学收费情况。
(2)教育收费治理情况
在教育局安排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主要采取走访学生家长、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校财务账簿等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入学收费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重点抽26所中小学;9月9 日—15日,着重抽查县级完中9所,职校2所,初级中学3所,城区小学4所,幼儿园2所。两次累计检查各类学校46所。对超过“一费制”搭车收费教辅资料费的荷花民族中学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清退了违规收费,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撤销职务处分;进行了清退处理,并责成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
(3)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一是x七中超标收取计算机上机费,腾三中初中部超收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40元,在 1210名学生中,免除困难学生73人,实际收取学生1137人,合计收费45480.00元。二是对群众举报到省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费进行了立案查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教辅资料费,两次共收70,224.50元,涉及学生1,006人次。三是20**年执法检查发现腾冲县大地地产事务公司委托各乡镇土管所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代收“勘测定界费”,由纠风室、减负办组成专项工作组,从1月14日到5月20日,对该项涉及 20个乡镇1216宗土地574,533元的乱收费进行调查,并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四是对农户举报的马站云华农药销售点高价出售农药进行了调查处理。五是及时对固东江东小学预计向每生收取建校费10.00元进行制止。对学校超标收费、土地勘测定界费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农药售价高出市场价的部分的销售收入上缴乡财政。违反农民负担政策收费的单位负责人,有2人写检查,有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了减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在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是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三是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根据职责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减负法规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存在问题的整改,件件抓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对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抓住机遇,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新历程
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有了新的机遇,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保山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4号文)下发,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由农业局农经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文件下发后,对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进行了全面地调研,于12月14日至21日对全县各乡镇农经站站长、农经员和村报账员(村副主任),进行了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有共270多人,经考核全部合格,颁发了上岗证,为20**年全面推行村账、村资乡镇“双代管”和财政部新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村务公开工作有实效,有16个村实行按月公开财务,110个村实行按季公开财务,95个村实行半年一次公开财务,村级财务公开率达100%。在全县7个乡镇51个村试行了村帐、村资乡镇“双代管”试点工作。其中,今年新增的有明光、曲石两个乡,滇滩镇、马站乡试行了农村财会电算化示范管理。
2、切实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
一是根据县村级换届领导小组和农业局的安排,在3月14日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作了村级换届财务清理的培训,指导完成全县213个村民委员会村换届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清审资金总额达6168.53万元,查出违纪村委会7个,违纪人员9人,违纪金额3.39万元。违纪单位主要存在帐制不健全,钱、帐不分开管理等问题;在违纪人员中全部都是收入不入帐,长期拉用集体资金。对查出的单位存在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整改纠正,对违纪人员做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全部自觉主动地退赔了拉用资金,从而挽救了干部,使集体资金不受损失,按时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对中和乡勐蚌村热水塘联队、猴桥镇轮马村村民举报的财务混乱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总审计金额119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6万元,违纪人员6人,违纪金额已全部退赔。
(四)指导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做好了20**年3个乡镇18户农户的农产品成本点调查工作,市、县、镇联办固东6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和乡镇经管员成本联系户39户的调查任务。
2、按农业部要求布置两个乡、两个村各25户作为农户收入调查户,以此来推算全县农户收入水平。
3、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较好地反映了20**年全县粮食增产,烤烟、茶叶、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增产增收,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小集镇建设拉动经济发展。据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1610元,同比增加137元,增9.3%。
(五)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号)精神,按县人民政府对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要求,农经站在5月,对全县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落实,从2000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各类土地承包纠纷1031件,已调解1011件,还未调解20件,调解率达98%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总结起来主要有7种类型。
2、参加完成粮食直补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有关享受粮食直补的品种为杂交水稻、优质常规稻和杂交玉米3个品种,具体面积、户数由村委会按实际播种面积落实上报,指导各乡镇农经站把好面积核实关,财政部门具体兑现和农户享受粮食直补面积最多不得超过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面积的规定,农经站在具体审核中应要求农户同时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民负担监督手册进行核对,确认享受直补的户数12.4万户和面积40.3万亩,直补金额525万元。少数确有困难的单位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可以将发证和确认地块、权属工作同步进行。
3、按照《关于尽快恢服撂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腾政办发[20**]38号)的要求,对全县农村撂荒耕地进行调查,撂荒耕地面积共4096.54 亩,其中水田411.25亩,旱地3685.29 亩;已恢复耕种546.44 亩,其中水田78.15 亩,旱地468.29亩。完成《关于落实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中有关内容的通知》(云经管字[20**]21号)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查任务。为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条例》提出五条修改建议。配合省政研室调研组到箐口村、新歧村、西营村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进一步掌握了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4、服从农业局的安排,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工作组,主要负责对猴桥镇轮马村村民上访,反映的三个问题中的财务混乱进行清理审计,9月10日进住轮马村,开始工作,历时11天的时间,全面清理审计了该村从1993年至20**年8月,共11年零8个月的财务,总审计金额1142.38万元,查处违纪金额5417.5 元,清理出债权33.33万元,其中,1992年以前的欠款12笔,金额4.42万元。对槟榔江电站前期堪测补偿费做了专项调查。1999年槟榔江水库前期勘测工作结束后,杨如新牵头向县上要得15万元山林损毁补偿费。当时,由轮马村支书王兴安等人领到此款后未交村公所入帐,而另开存折存放,后由村干部及杨如新参加拟定了一个分配方案,15万元中给乡政府1万元,前期费用1万元,剩余的13万元按所毁面积分配,其中三岔河社306亩,得54493元;村有林424亩,得75507元。在75507元中,因村公所在1998年元月与杨自平订立的三岔河以下一河两岸林地管理合同在村有林424 之内,经合同双方协商,杨自平得40000元,村级实得35507元。在10000元前期费用报销中,经手人不能提供任何原始报销单据及领取费用人员名单。至此,工作组第一阶段工作结束。第二阶段工作从10月15日至11月1日,共18天的时间,主要任务清收欠款、帮助村委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收回欠款31.5万元,有18512元不有手续的欠款未收回,收回槟榔江电站前期堪测补偿费给镇政府的10000元,王兴安经手的10000元前期费用如数退回。建立财务管理制度11个方面,50余条。清理后的财务规范移交镇农经站双代管。11月5、6日,9—11日先后两次参加群众工作组,对猴桥村“11.3”事件做群众思想工作,深入到每户村民家中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村民知道补偿是要依法、依政策进行,而不是想要多少就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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