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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精编复习资料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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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一、掌握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文本》和FIDIC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

《施工合同文本》

FIDIC合同条件

工程变更

的范围

主要是设计变更,也包括其他变更,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变更14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等。其他变更包括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变化等。

设计变更少于我国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施工,主要范围包括:工程量的改变;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标高、位置、尺寸改变;删减工作内容;新增工程;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的变更

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

工程师可以直接发布变更指示,也可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

承包人(商)提出的变更

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合理化建议必须经工程师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变更估价

套用已有价格;参照类似价格;一方当事人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变更确认14天提交变工程价款报告。

按原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

调整合同单价原则:工程量变动大于10%,价款变动大于0.01%,单位工程量费用变动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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