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对员工的工作纪律、责任目标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具体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设置警戒和违纪后的惩处标准。
2.0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 惩罚细则:
员工严重违规,公司将会对其开出过失单,除有具体规定外,一般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累计接获三次过失单将予辞退。凡违规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按情节追究赔偿。以下为具体违规处理决定(但不局限于以下规定):
(工作纪律类)
3.1 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2 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按3.1款处罚。连续旷工三日作自动离职处理。违反其它请假、批假规定的,每次扣10元。
3.3 未按规定、按时办理交接班手续: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罚款并发过失单。
3.4 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离岗、酗酒、睡觉、干私活,或涉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罚款20元并开具过失单,二次罚款50元并开具过失单,三次辞退。
3.5 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每次不超过三分钟,发现违规,每次扣10元。
3.6 酒后(因工作需要的应酬除外)不准上班,酒后上班,当日作旷工处理(详见本条例“3.1”款),并开具过失单。
3.7 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并开过失单。
3.8 擅自脱岗:一次罚20元并开过失单,二次降级降薪,三次辞退。
3.9 巡场不到位,工作区域卫生不洁、秩序混乱: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降级降薪。
3.10 未按规定规范着装、挂胸牌或工作服不整洁: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并罚款20元;工作时间袖手: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开过失单;违反其它员工礼仪规定的,每次扣10元。
3.11 禁烟区内吸烟;一次辞退。
3.12 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顶撞领导:每次罚款50元并发过失单。
3.13 当班记录不详实,原始资料数据不全: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开过失单。
3.1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次罚款100~200元并发过失单,二次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个人负全部责任。
3.15 对业主不礼貌,行为粗鲁,发生争吵:一次罚款20元,二次开过失单,三次辞退。
3.16 员工间应互相团结、协作,在岗时如发生争吵:一次口头严重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发过失单。
3.17 员工应爱护和保管好本岗位使用的工具,如人为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3.18 盗窃公司和业主财物:按物品价值的2倍赔付并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19 贪污、受贿、索贿、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20 人为损坏设备设施:按设备部、财务部核定的价格赔付。
3.21 私自向外界提供公司人事、经营、财务、设备等资料,私带或私自借出工程图纸和设备资料:辞退。
3.22 因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差而遭到业主投拆;一次罚款50元,二次开过失单,三次辞退。
3.23 工作不负责任,扯皮推诿、推卸责任的,每次扣50元。
3.24 阻挠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对违章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0元。
3.25 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管理不善、包庇纵容的,每次扣50元。
3.26 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休闲娱乐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3.27 因从事第二职业而影响本职工作的,发现一次当月效能工资全扣,二次当月工资全扣,三次辞退。
3.28 参加因公司事务性或业务性会议,所发礼品一律上缴董事长办公室统一处理,不上缴的,发现一次除没收礼品外,当月工资全扣。
3.29 利用职权向客户索要财物或收受客商财物的,发现一次,没收其收受财物并辞退。
3.30 破坏公司财产,隐匿公司收入,骗取、贪污、挪用公款的,辞退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31 主管、部门经理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总经理按有关规定处理。
3.32 一月内连续三次违反工作纪律的,当月工资全扣或辞退。
(责任目标类)
3.33 对公司布置的工作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的,效能工资全扣。
3.34 由于管理不严,在消防、安全、设备等工作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的,辞退,并赔偿相应损失。
3.35 未能按考核要求对本部门工作监督检查的,每次扣50元。
3.36 隐瞒事故不报或查出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效能工资全扣。
3.37 资料存档工作不规范、短缺、遗失的,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38 购买设备设施及易耗品等相关物品时未按公司规定的询价报价制采购同质产品的最低价,造成浪费的,效能工资全扣。
3.39 因工作失职,造成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发生差错的,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40 公司的设施、设备无保养计划或实施不到位、不科学、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41 设备发生故障,未能及时布置修复而影响正常营业、办公、生活的,每次扣50元。
3.42 因人为原因造成市场、住户停电、停水的,每次扣50元。
3.43 收费人员未能及时上缴所收款项的,按未缴款项的5%计日息,并罚款50元,二次罚款并开过失单,三次辞退。
3.44 大堂保安在未见装修许可证的情况下,放装修材料、装修人员进入大厦实施装修的,一次罚款50元,二次开过失单。
上一篇:电力新形势下员工思想状况分析
tag: 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培训心得,行政后勤 - 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