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六六教师之家范文常识网职能部门机关办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六六教师之家 | 机关办公 | 人气:375

标签:机关公文写作,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jiaoshi66.com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发文机关标识即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它是由发文机关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发文机关全称应以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规范化简称应由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规定。
   有一些特定的公文在发文机关名称后面不加“文件”二字,如国务院就有“国务院任免通知”红头形式,本标准给这类“红头”留了余地,未规定一律要加“文件”二字,但只限于特定的公文。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重要公文特别是上报的公文均应加 “文件”二字。
   发文机关标识的字体,本标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是因为小标宋体字显得庄重,其他字体如楷体、隶书、魏碑等都带有某 些书法艺术的成分,应该说不适于标识具有执法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
   发文机关标识的字号,本标准以22mm×15mm为高限,现行“国务院文件”的字号即是22mm×15mm。本标准以此为高限,就是要求除“国务院文件”以外,其他各级行政机关标识的字号要小于“国务院文件”,以显示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具体字号各行政机关可根据机关名称的字数多少来定。
   关于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本标准提出了两种。第一种是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也就是留出25mm(约2行)位置用于标识上述的份数序号、密级和紧急程度。要注意,即使上述3项要素均不需要标识,也要留出这段空白,也就是说,在设计文件红头时,发文机关位置应自上页边起留出天头37mm十25mm=62mm的距离。
   第二种仅限于上行文,凡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
  版心上边缘为80mm,即要留出80mm25mm55mm的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用,也就是说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天头37mm十25mm十55mm=117mm
   各行政机关在设计文件“红头”时,两种形式均应具备,即
  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62mm,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117mm
   关于联合行文,本标准规定“文件”两字居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本标准还特别提出“文件首页必须显示正文”这
  一明确要求。如果联合行文的机关过多(我们曾发现过有14家联
  合行文),就可能出现把正文挤出首页的情况,而公文如果首页没有正文,使人一看首页还不知道文件内容是什么,是极不严肃甚至可以说是很滑稽的事。因此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发文机关过多只能挤发文机关,不能挤正文,可将发文机关字号缩小,行距缩小,直至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为止(还要考虑留出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标题以及最少一行正文的位置)。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
  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
  位(即1不编为o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如铁道部文件的机关代字有“铁办”、“铁财”等,“铁”代铁道部,“办”、“财”代主办这份铁道部文件的铁道部的办公部门、财务部门。读懂机关代字很重要,特别是知道了文件的主办部门是谁,可以比较准确地对文件进行分办、查询和保存归档。有的机关代字还包合其他的层次,如国务院发文的机关代字有“国发”、 “国函”,“国”代国务院,而“发”和“函”则代“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函”这两种发文形式。有的文件机关代字有七八个、十几个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层次,但尽量以简化为好。
   年份要用全称,不应简化,如“87”、“93”等均属标识不正确。年份应用六角括号“〔 〕”括起。注意六角括号不是数学公式的中括号,因为当引用公文时,标题后面的发文字号要用圆括号“( )”括起,如果年份用中括号括起,就违反了低级符号中不得包合高级符号的原则。 因此称之为“六角括号”是基于与数学的中括号相区别。另外,二者形状也略有不同。有的文件把年份用圆括号括起,今后也要按本标准的规定使用六角括号。
  序号是发文的流水号。一般都是按文件的形式统一编,即是哪个部门主办的,只要是同一发文形式,就要统一按顺序编号。有的机关按主办部门或按文件内容划分编序号,是一种较繁琐的办法。本标准规定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 (有的单位加“字”)等虚字,主要是讲究实用,尽量减少公文的字数。
   发文字号的位置,本标准规定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规定在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同宽的红色反线,这样就明确了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距离是3行位置,发文字号应标在第3行,并且不要紧贴红色反线,空出约4mm的距离(实际掌握只要不贴红色反线即可)。发文字号应居中。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l行,其他签
  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
  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
  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签发人标识仅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才出现。在上报的公文中标
  识签发人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
  对上报事项负责。因此上报的公文需要标注签发人。本标准规定应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也就是要和发文字号同处在第3行,不过此时发文字号便不要居中了,要居左空

上一页  [1] [2] [3] [4] [5] 

收藏此页】【 】【打印】【回到顶部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相关文章

tag: 机关办公,机关公文写作,行政公文写作范文,职能部门 - 机关办公

相关分类
机关办公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