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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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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24号)精神,为做好我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城区教育局:制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实施方案,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负责资助资金的划拨和分配,统筹用好其他资助资金;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指导各中小学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档案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日常的统计、测评、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区财政局: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和资助工作需要,安排城区本级财政性专项资助金,加强对各类资助资金的统筹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资助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

  (三)城区民政局:协助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做好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以及家庭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家庭经济收入核实工作。

  (四)城区扶贫办:实施“扶贫助学”项目,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五)城区总工会: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筹措资助经费,实施好“金秋助学”项目,帮助下岗职工家庭、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进城务工家庭子女上学。

  (六)城区团委: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资助学,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园梦大学”等爱心助学活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七)城区妇联:发挥妇联部门优势,积极筹措资助经费,实施“春蕾计划”,资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女生上学。

  (八)城区工商联:发挥工商联部门优势,发动爱心企业捐资助学,积极筹措资助经费,资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

www.jiaoshi66.com   三、资助内容和名额分配

  南宁市下达给我城区的项目指标共260名学生,其中小学生140名,初中生105名,普通高中生15名。资助小学生和初中生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生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款为一次性补助。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的名额指标如下:

  (一)小学140人,其中:大沙田小学4人,良庆中心学校41人,那马中心学校18人,大塘中心学校30人,那陈中心学校16人,南晓中心学校22人,柳沙江南小学3人,玉洞小学6人。

  (二)初中105人,其中:良庆中学18人,那马中学15人,大塘中学25人,那陈中学11人,南晓中学16人,良庆镇中19人,四十四中1人。

  (三)高中15人,其中:大塘中学9人,四十四中6人。

  四、资助金额

  小学生每人400元,金额56000元;初中学生每人700元,金额73500元;普通高中学生每人1000元,金额15000元;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资助名额待高考成绩出来后,由南宁市教育局下达。

  城区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工作不占用本项目的名额和资金,资金来源通过部门筹措资助资金和发动社会捐款。各部门为资助大中小学生而筹措的资助资金和吸收的社会捐款原则上由城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所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城区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取自城区教育部门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统一管理,避免重复资助和统计。

  五、资助对象和受助条件

  (一)资助对象

  1. 列入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救济或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在校中、小学生(即父母双亡的孤儿学生);

  2. 父母因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靠民政部门救济的在校中小学生;

  3. 家庭生活水平为绝对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和低收入(年人均收入低于865元),以及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校中小学生;

  4. 因受灾、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中小学生;

  5. 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20**年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二)扶助条件

  1. 具有南宁市各类中小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生活俭朴,努力学习;

  4.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生活费用开支的。

www.jiaoshi66.com   六、工作措施和计划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召开校长会议,布置资助实施工作方案。学校向学生宣传“为民办实事”资助贫困生项目的政策,对今年参加高考的高三毕业生做好宣传市委、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精神,并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学生申请。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份)。发动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组织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到学生家庭、所在村公所、家长所在单位进行走访,核实学生申请条件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三)受助学生名单学校认定阶段(6月份)。各学校指导学生填写《2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资助贫困生项目申请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教职工会议上公布,并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各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汇总上报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4508893)。

  (四)贫困大学新生申报阶段(7月份)。各高中学校应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学生大学录取情况,指导已被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填写申请表,认真整理贫困大学新生申报材料,将拟推荐享受“为民办实事”资助贫困生项目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校汇总上报城区教育局。同月,开通全城区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咨询电话,城区财政局将资助款拨到城区教育局指定银行账户。

  (五)资助名单确认和发放资助款阶段(8月—9月份)。城区教育局对受助学生名额、名单和资助金额进行最终确认工作,并将资助款拨到学校,学校建立台帐备查。各学校必须于9月底之前,将资助款交到受助贫困学生手中。

  (六)总结阶段(10月底)。向城区人民政府报送工作总结,项目圆满完成。

  七、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理程序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由学校组织老师或工作人员到学生家庭、学生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家长所在单位进行走访,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2. 学校根据上级分配的资助指标和实际贫困学生人数,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城区教育局审核;

  3. 城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二)工作要求

  1. 各责任单位要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具体表现,要把该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成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 各责任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工作进度和办理程序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城区政府。

  3. 严肃纪律。在实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人和事,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回资助资金,并在全城区通报批评。

  八、完成标准

  20**年10月底前,所有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足额拿到资助款,城区教育局和财政局向城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递交工作总结。

  本方案由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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