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六六教师之家教育文章优秀教案政治教案高三政治教案第六册我国的国家制度

第六册我国的国家制度

六六教师之家 | 高三政治教案 | 人气:421

标签:高三政治复习教案,高三政治总复习指导,http://www.jiaoshi66.com 第六册我国的国家制度,

(2)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板书)

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表明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敢于讲话、敢于讲真话,敢于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见解,这充分体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但是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权利,不意味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都是相对的,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证,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也就是说,自由只能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就是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或制裁。

请同学们议一议:

“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这种说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第三,监督权(板书)

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这里明确监督的对象是:各级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进行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工检举。对于违法失职的人民代表可以依法随时罢免。

例如: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原北京市 副市长王宝森的代表资格,并对其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提出批评,对其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对于国家机关 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在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才检举的权利。

所谓申诉,即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或开除工职等)对法院的诉讼判决不服,或者受到压抑、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

所谓控告,即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举报,要求依法处理。

若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应向哪些国家机关指控、告发、举报?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可向各级纪委反映情况或控告、检举。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效职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揭发、举报。

例如:由于人民群众的揭发、举报,贵州省查处了原贵州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阎建宏经济犯罪案件。

国家为了确保公民有效地行使检举权,建立了举报制度,同时还设立了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

例如:1988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建立了“经济罪案检举中心”,这是我国第一个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

为了保护检举人,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严禁用任何方法、手段诬告陷害干部、群众。”对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加惩处。

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必进国家机关工作作风,克服不正之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重在现实意义。

3、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板书)

例如:1955年我国制定了《选举法》为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奠定了基础,1979年以后又多次对选举法进行修订,使之更趋于完善。1954年我国制定了《宪法》将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定入宪法。

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其中第18条规定:公民“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并规定集合、游行、示威应遵循的原则,申请的程序和活动中注意的事项,对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给予法律的保证和指导。

第二,制裁和惩罚侵害公民政治自由权利的行为。(板书)

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 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为确保公民行使以上权利,我国刑法相应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影:教材58页第二段事例,并进行分析。

二、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板书)

“国家的利益体现在许多方面,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全,国家的荣誉和国家的尊严等。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板书)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意义。(板书)

在20世纪即将过去,21世纪即将来临的世纪这交,回顾我国的历史,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从此,国无宁日,民不聊生。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三座老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像巨人般屹立在世界东方的中国经过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实现了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1997年7月1日,香港结束了百年雪耻回到祖国怀抱。1999年,澳门也将本着“一国两制”的原则回归祖国。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基本保证。可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它关系到国家兴衰、民族的兴亡,所以每个公民都要把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2)公民应如何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板书)

第一,捍卫国家主权不受侵犯。(板书)

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基本权力。在国际上,国家主权体现了一个主权国家的自主和尊严。国家没有主权,本国公民就没有人权。一切政治权利就会丧失殆尽。所以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同出卖国家主权和有损国家主权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二,捍卫国家领土完整。(板书)

领土是国家构成的要素之一,领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就要坚持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

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党和国家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了香港主权回归问题。1999年12月20日澳门的主权回归问题也将得以实现。我们还将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的统一一大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反对“一中一台”,反对“台湾独立”,这正是维护国家主权,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的具体体现。

在实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有些省市将部分土租给外商,租期50年不变,这是否有损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什么?(组织学生讨论后归纳)应该说这种做法不会损害我们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其一,我们出租部分土地给外商,外商获得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仍掌握在我们国家手中。其二,我们通过出租部分土地,可获得一大笔资金,用于我们的建设,从而加速我们的发展,使我们国家更快地富强起来。

第三,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板书)

在国际舞台上,政权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国格的体现和保证,公民必须捍卫国家政治权力的统一。

例如,前一段时间,柬埔寨国内出现政治权力的纷争,洪森赶走了拉那烈,造成国内的混乱,致使东盟推迟接受柬埔寨加入东盟。

第四,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板书)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尤为重要。它是国家强盛的根本保证。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体的前提条件,民族团结是民族平等的可靠保证。

应该说,民族只有大小、强弱、发展程度高低之分,绝无优劣之别。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点,各民族都对人类文明发展做出了贡献。不能搞民族歧视,更要反对民族分裂。各民族应该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板书)

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1)公民维护国家的安全,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守国家机密。

请同学们注意,国家机密不仅仅是军事和政治方面的机密,随着国际斗争的复杂化,经济和科技方面的机密也决不可忽视。如,我国景泰蓝生产的工艺,云南自然保护区中蝴蝶的珍奇品种、生产乌龙茶的土壤成分等都曾被国外窃取,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第二,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每个公民都应对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提供便利条件,并力所能及进行协助。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收藏此页】【 】【打印】【回到顶部
 《第六册我国的国家制度》相关文章

tag: 高三政治教案,高三政治复习教案,高三政治总复习指导,优秀教案 - 政治教案 - 高三政治教案

相关分类
高三政治教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