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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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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教学目标
    懂得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既是公民的义务,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增强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 
    第一课时
    一天晚上,中学生刘爱娟、田玲、张萍看完电影骑车回家。突然,一个黑影从小树林里窜了出来,朝后边的田玲扑去,“阿!救命!”田玲惊叫一声,连人带车被推倒在地。刘爱娟赶紧下车,一边叫喊着:“抓坏蛋!”一边奔来,附近没有人家,又没有过路人,所以无人来相救。骑在前面的张萍,张萍害怕,匆忙地在夜幕中消失。“一定要保护田玲。”此时,刘爱娟只有一个念头。她使劲揪住坏蛋的头发往后拉,爱娟想;“应该给坏蛋留点伤,好让警察叔叔抓住他”。她急中生智朝坏蛋的手咬去,“呀!”坏蛋疼得松开了手。爱娟又从地上抓起一泥土朝坏蛋脸上扬去,坏蛋被泥沙眯得睁不开眼,田玲乘机挣脱了。张萍骑车飞也似地跑回家。其父得知此事抄起一把铁锹在张萍的带领下骑车赶往出事地点,当天晚上,到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下午派出所根据刘爱娟提供的线索,抓住了坏蛋。受到师生的好评。
    提问;(1)上述案例刘爱娟同学的行动为什么受到同学和教师的好评?
    (2)张萍同学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因为她机智勇敢地保护了同学田玲、战胜了罪犯。她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张萍同学在危急关头,没有停车相救,反而飞车回家的做法是不妥的,但她叫了人也是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方法之一。
    一、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有什么意义?(板书)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忠于祖国、有高度的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课本漫画的意义: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二、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青少年在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有: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练习
    ①这幅漫画反映了什么社会现象?
    答:反映了社会上有的人不能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自私怯懦。
    ②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遇到这种现象应该怎么办?
    答: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敢机智地鼓动周围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实施正当防卫,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特征,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打110报警。
    第二课时
    导入新课:讲一正当防卫的实例。
    《半月谈》的法律咨询台收到这样一封信:内容如下:一天,我去某储蓄所取款,一歹徒在光天化日这下抢动了一中年妇女的两叠人民币就跑,值勤门卫拦截,歹徒吼道:“谁管,捅死谁!”说着守门欲逃。我骑上停在门前的摩托车追击,猛力将歹徒撞倒,随后行人、巡警赶来抓获了歹徒。但是,我很后悔,怕撞死了歹徒惹麻烦,弄不好自己违法。
    读者:刘永一
    刘永一如撞死歹徒是合法还是违法?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哪四个条件?
    三、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板书)
    (学生看书讨论发言后,教师归纳。)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当时的危急时刻,刘永一如果撞死了歹徒,表面看来,似乎符合犯罪的特征,但是,由于夺回了人民币,避免了中年妇女的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认为是违法犯罪行为。相反它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因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2)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板书)
    第一、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第二、必须是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第三、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每一条件举一实例。
    提问;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学生看书、讨论,老师归纳。)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般可以理解为应以防卫行为能够足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比较缓和的手段就可以制止住不法侵害,则不宜采取激烈的防卫手段;对没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或国家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为,不要采用重伤、杀害的手段实施防卫。另外,对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能过于苛求,我们不可能预先设想犯罪者对被侵害人可能侵害到什么程度,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因为犯罪行为总是突如其来的,只要是为了制止侵害所必需的,即使防卫的强度大于侵害的强度也是允许的。也就是说,防卫的致伤程度应该是等于或略大于加害者可能侵害的程度。
    比如说:遇到了小偷,你拔出刀子就将其刺伤或刺死,显然防卫过当。
    课后作业:《检测》选择题。
    第三课时
    中学生小明6岁学画,11岁时,他画的一幅画被少年宫选送参加六省市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得一等奖,考上中学后,一天小明又来到少年宫美术班看望自己的美术启蒙老师。王老师说:“你的画编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选》,你应该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了。”小明回家告诉了爸爸,小明爸爸到出版社询问此事,位编辑却说:“一个10来岁孩子有什么着作权呢!还提什么稿费、样书。”小明的爸爸找到版权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告诉他:着作权无论大人小孩一律平等,出版社这种不尊重小朋友着作权的做法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着作权法》。小明的爸爸又找到那家出版社论理论法,负责同志向他做了自我批评,向这本画册的每个小作者赠送了一本画册,并补发每个作者15元稿酬。
    提问:
    中学生小明的着作权受到不法侵害,他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明还可以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着作权?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小明的着作权受到侵害后,他和父亲运用《民法通则》和《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同出版社论法、论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明还可以到执法机关控告、起诉。
    导入新课
    在我国执法机关有哪些?它们的共同任务是什么?各自职能有哪些区别?
    三、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板书)
    1、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到非法侵害应去执法机关控告、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学生看书第111页第2、3、4自然段并回答:我国的执法机关有哪些?它们的共同任务是什么?)(在课本上划出)
    任务相同:它们共同担负着保卫人民民主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行的光荣任务。
    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能不同:(板书)
    ① 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保卫机关  
    (讲: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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