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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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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市首次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会议期间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市政府王图强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先通报一下今年以来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及对下阶段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我市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我市市、县、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随着机构改革作了相应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协调,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总体上看,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比较平稳并向好的方向发展。食品的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好转,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逐渐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环境有所改善。

    (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协调机构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分散在各部门,造成部门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实际的监管效率存在一定的问题。近年国家在机构调整中本着将分散的监管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以形成监管合力的原则,充分提高各部门行政执法的综合效益。按照省政府的《决定》精神,为加强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统一、高效、顺畅、权威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今年1月11日,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王图强副市长任协调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监察、农委、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15个部门组成,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和办公室议事规则,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和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事项,分析食品安全形势,讨论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目前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已召开了3次会议,王图强副市长每次都亲自参加并提出具体要求。委员会办公室也召开了6次会议,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联合检查、督查,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宣传等项工作。各县(市)也在今年3月份之前相继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去年12月挂牌后,开始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较好地发挥了同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抓手”作用。全市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

    食品安全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多个部门,存在着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和重复执法等问题。去年年底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界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从而形成了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的精神,按照责权一致、谁监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减少了工作中的推委、扯皮,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四县两市两区也分别以不同方式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其中定远、风阳县政府还专门发了文件。市直各部门也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按照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在组建后的一段时期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工作任务。先后制定和代拟了《滁州市20**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滁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20**)》、《滁州市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滁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计划》、《滁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滁州市食品安全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市各有关部门也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我市在落实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个重点整治品种的基础上,又讨论确定了十项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区及各部门都积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抓住热点问题、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了日常监管。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对重点品种和主要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农业部门对农业投入品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检测,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已在全椒、南谯、来安、明光和定远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6万亩,涉及蔬菜、茶叶、菊花、水产品共9个品种;创建8个省、市级“放心菜”基地,面积8.6万亩,较去年增加10%;绿色食品开发覆盖7个县(市、区),产地监控面积80万亩,年产值8亿元;有32家企业的粮、油、水产品、茶叶、乳制品、蔬菜、食用盐等不同种类的4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占全省的1/5;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实行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到6月底,全市口蹄疫免疫猪170万头、牛26万头、羊59万头,猪瘟免疫165万头,禽流感免疫200万只,鸡免疫2100万只;定期对非法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检查,共抽检24家规模养殖场,采样94份,没有发现一例使用违禁药品。商务局和农委还对全市24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组织检查,换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质监部门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等制度,按行政区域划分7个责任区,分片责任到人,初步形成了商场、超市按qs标志进货、消费者认准qs标志购买的良好氛围;上半年主要以粮、油、调味品、白酒等量大面广的食品为检查重点,以中小企业、非法加工点、小作坊为重点对象,查处无证案件29起,违法标识标注9起;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获得15类食品共300张生产许可证,尚有20家企业已通过现场审查。工商部门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的市场巡查和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查出经营资格存在问题的企业、个体户、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共465个。卫生部门全面推行大型餐饮业和县以上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宾馆、饭店、街头餐饮店、大排挡等加大了监管力度,目前已通过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128家,占应达标数量的85.9%。

    二是加大了抽检的力度。我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农药残留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在滁城和明光设有10个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点。今年1-6月份抽样检测蔬菜样品4786组,其中生产基地2234组,农贸市场2552组,平均合格率82%。质监部门加大了对检验机构的投入,对食品类产品的检验能力得到很大提高。1-6月对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油共抽样99组,合格率为92.3%。全市工商部门组织了12次抽查活动,抽检奶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果蔬等食品及农副产品16个品种206组,合格率为66%。卫生系统抽样检测151份,合格率96.3%。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虽然我市在食品安全方面比较平稳,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为了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落实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下发文件,各部门也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方案、迅速行动,市政府、市人大的领导多次亲自参加。先后开展了农资、豆制品、奶制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餐饮卫生以及食品包装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全市各级农业部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组织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274人次,检查109个农资市场、1615个经销点、41个农资企业,检查了近1000个农资产品、抽检373个产品,捣毁4个制售假农资窝点,办理农资案件93件,罚没金额30.85万元。工商部门在5-6月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中,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查获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16000公斤,饮料11770瓶(袋),方便面80箱,儿童小食品350袋。1-6月共取缔无照经营210户,立案163起,查处食品商标违法侵权34起,没收、销毁侵权商标3.2万套。质监、卫生部门结合国家对十类食品的生产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桶装饮用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在充分动员、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前提下,自今年7月1日起,对未申报和通过“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的企业一律不允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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